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策法制工作培训会召开
发布时间:2020-12-25 05:26:52
为了深入学习《民法典》,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,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 12月23日,省厅以视频方式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策法制工作培训。厅机关各处室(局)、单位,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派驻分局负责同志和法制机构、执法机构相关人员千余人参加培训。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于红霞主持培训。
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夏正芳副主任作了题为《民法典亮点制度解读》的讲座,深刻阐述了《民法典》颁布的重大意义,分篇章全面、系统、深入解读了总则编、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制度亮点,特别是详细解读了《民法典》中绿色基本原则、环境侵权责任、环境公益诉讼等有关生态环境的规定。
于红霞要求,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把贯彻《民法典》要求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,与规范自己的言行紧密结合起来,践行绿色要求、推动绿色发展、引领绿色风尚,为推动我省“争当表率、争做示范、走在前列”做出更大贡献。
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作了题为《往美里想 往好里做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交流,省环保集团作了题为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实践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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